风光如画的登高山下----溪南社区,地处福建龙岩中心城市,前身是1958年公社化时组成的溪南大 队,1984年改为溪南村民委员会,1992年又改为溪南居民...[详细内容]

溪南社区之窗全真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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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政业务

来源:中国特色村溪南 作者:溪南村通讯员 发布者:中国特色村溪南 发布时间:2008-3-3

一、户口准入对象
  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的原则,凡是在城市、城镇有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经济来源和有固定住所的人员,只要本人提出申请,证明材料具备的,都应准予迁入。具体对象如下:
  1、  新生婴儿(包括非婚生、超计生、合法收养的弃婴、孤儿); 
  2、  夫妻投靠,子女、孙子女投靠,父母投靠;
  3、  国有、集体和民营企业引进录用的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各类科技、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国有、集体和民营企业招收的,以按《劳动法》规定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
  4、  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调入、录用和聘用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5、  购买住房,自建房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
  6、  经商的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及其配偶、子女;
  7、  普通大中专院校 毕业生;
  8、  长期承包农场、养殖场、林场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
 
二、 户口准入对象申请户口迁入应提供的材料:
  1、  新生婴儿(包括非婚生和超计生)可随父或随母落户。落户时,应提供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居住户口薄,非婚生的婴儿需随父落户的,还应提供法院判决或公证机关确认的父子关系证明。收养的弃婴、孤儿落户,应提供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对收养多年因特殊原因无法办到收养证的弃婴、孤儿确无户口的,按公安部《关于国内公民收养弃婴等落户问题的通知》(公通字[97]54号)执行。


  2、  夫妻投靠应提供结婚证、双方的居民户口薄。子女和孙子女投靠应提供投靠人的居民户口薄、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居民户口薄,成年子女和孙子女投靠还应提供居住情况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应提供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薄。


  3、  国有、集体、民营企业引进的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各类科技管理人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大中专毕业证书、居民户口薄和居住情况证明,单位招聘证明。
  4、  国有、集体、民营企业招收的员工,应提供经劳动保障部门监证的劳动合同、居民户口薄及居住情况证明。
  5、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调入、录用和聘用的人员,应提供调入、录用和聘用证明、居民户口薄、居住情况证明。
  6、  购买住房、自建房的房屋产权人,应提供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居民户口薄。
  7、  经商办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居民户口薄、居住情况证明。
  8、  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迁移证、居住情况证明。
  9、  农场、养殖场、林场的承包人员,应提供承包期10年以上的承包合同,所在村(居)委会证明、居住情况证明、居民户口薄。


  符合上述准入对象,且居住在租赁房屋内的,所租住的房屋必须是成套住宅,申请时,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经房屋产权人同意。每套住宅仅限落一户,对临时租住在已列入拆迁计划或临时搭盖的棚屋等非固定住所的不得落户,未成年人不得独自办理立户。除新生婴儿和大中专毕业生外,其他申请迁入的人员都应填写人户报告表,提供婚育状况证明,市外迁入的人员还应提供户籍证明。
 
三、受理户口程序: 
  1、  群众申报户口,一律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受理、审核。本市范围内迁移的,由派出所审核办理,实行网上迁移,“一站式”服务。迁入地派出所应将办理情况通过网络系统通知迁出地派出所,并在迁出人员原居民户口簿上给予注销,并加盖经办民警印章。市外迁入的,由派出所审核后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证和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2、  新生婴儿户口申报,夫妻投靠,子女、孙子女投靠,父母投靠,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入户,凡材料齐全的由户籍内勤当场办理。
其他申请迁入的,由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市内迁移的报派出所领导批准办理,市外迁入的报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批准办理。
办理时限为:本市范围内迁移的,派出所应在受理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结,市外迁移入的,派出所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送县级公安局户政科,县级公安局户政科应在收到材料起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3、  户口项目变更的审批。
公民姓名的变更由派出所所长批准办理;
年龄和民族的变更由派出所审核后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批准后办理;
其他项目变更由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办理。 
  户口项目的变更审批,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应各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